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吗
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吗
一般房产证的日期不做参考,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的日期判断是否在婚姻存续期内,如果有不再婚姻存续期内,则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吗
二、确认房产证是婚前财产是以合同日期还是房产证日期为准
一般来说购买房子的合同、房产证等,如果这些东西上的日期任意一个都早于你结婚日期、房产证上又只有你一人的名字:这房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就无权要求分割了。所以说只要满足前提条件都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但如果真上了法庭的话这些证据即合同你应该能有。因为如果法律讲的是证据,但证据不一定指的是唯一证据。
比如男方婚前出钱买房,但写的是女方名字,然后房产证下来再结婚,虽然看上去是女方婚前财产,但是万一以后男方所有证据都指出女方没出一分钱,当时是被骗了或者另外别的原因,那事情就变复杂了,法院当然也不能只看房产证名字来判决了,都是多方面来考虑的。
三、新婚姻法是怎么界定婚前房产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房产证的日期不做参考,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的日期判断是否在婚姻存续期内,如果有不再婚姻存续期内,则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吗
二、确认房产证是婚前财产是以合同日期还是房产证日期为准
一般来说购买房子的合同、房产证等,如果这些东西上的日期任意一个都早于你结婚日期、房产证上又只有你一人的名字:这房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就无权要求分割了。所以说只要满足前提条件都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但如果真上了法庭的话这些证据即合同你应该能有。因为如果法律讲的是证据,但证据不一定指的是唯一证据。
比如男方婚前出钱买房,但写的是女方名字,然后房产证下来再结婚,虽然看上去是女方婚前财产,但是万一以后男方所有证据都指出女方没出一分钱,当时是被骗了或者另外别的原因,那事情就变复杂了,法院当然也不能只看房产证名字来判决了,都是多方面来考虑的。
三、新婚姻法是怎么界定婚前房产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一篇:孩子如何继承房产
下一篇:房子查封后可以买卖吗
热门文章
- 闵行律师-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如
- 闵行律师-工程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导致工程质量
- 闵行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延误认定与
- 闵行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工程质量争议
- 闵行律师助力建筑工程纠纷化解胜诉案例
- 购房合同哪几种情况下属于无效
- 闵行律师-房屋买卖合同抵押银行能否过户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哪里备案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闵行律师解答哪些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
- 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 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
- 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 2020房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哪一方领取
- 二手房买卖合同非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 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修改房屋结构如何维权
- 开发商强收契税去哪里投诉
- 房子查封后可以买卖吗
- 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吗
- 孩子如何继承房产
- 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征是什么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