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形式: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需要向作出拘留或逮捕决定的相关司法部门提交,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和理由等,还可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申请。
司法机关审查
审查期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审查内容:主要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是否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同时,还会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条件或保证金的数额是否适当等。
作出决定
批准决定: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决定予以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需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不批准决定: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执行取保候审
执行机关: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执行程序: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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