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公司法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三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 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公司注册需要材料包括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总之,谁也不可能在没有任何资金实力的情况下就把公司给成立起来了,现在绝大多数的有限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已经取消了注册资本上的门槛,可是,既然设立公司,前期的准备就一定要全部按照正规化的进行,类似于公司章程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公司法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三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 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公司注册需要材料包括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总之,谁也不可能在没有任何资金实力的情况下就把公司给成立起来了,现在绝大多数的有限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已经取消了注册资本上的门槛,可是,既然设立公司,前期的准备就一定要全部按照正规化的进行,类似于公司章程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下一篇: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要求有哪些
热门文章
- 闵行律师-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时,如何防范债权债
- 闵行律师-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违
- 合作协议暗藏债务风险?闵行律师教你避开陷阱
- 闵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的商务谈判对企业有
- 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 公司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核方面的具体工作有哪些
- 隐名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
- 隐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
-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 一人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 在公司挂名经理一职能否参与分红
- 2020年公司章程丢了怎么办
- 公司被恶意投诉怎么办
- 公司破产清算期间能离职吗
- 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 侵犯股东分红权如何处置
- 确认股东资格不存在的方式有什么?
- 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情况
-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要求有哪些
- 有限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 企业破产法未申报债权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
- 律师并购法律服务范围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