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陷阱破解:闵行律师赵鹏为企业挽回千万
发表时间:2025-03-05 23:06:41
2024 年闵行区某机械制造公司因采购设备与供应商产生纠纷,供应商指控其拖欠 1500 万元货款并申请财产保全。赵鹏律师团队介入后发现,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中存在 "验收合格后付款" 的模糊条款,供应商却在设备未完成调试时要求全额付款。
关键辩护策略:
证据链重构:调取设备调试记录、往来邮件等证据,证明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且未通过验收
条款解释博弈:依据《民法典》第 510 条,主张合同漏洞应按行业惯例解释,指出设备验收需满足技术参数标准
诉讼程序反击: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提起反诉要求供应商承担延期交货违约金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 615 条,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符合质量要求。赵鹏律师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ISO9001 标准,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18 条,主张合理检验期间应从调试完成时起算。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供应商全部诉求,支持反诉请求。
关键辩护策略:
证据链重构:调取设备调试记录、往来邮件等证据,证明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且未通过验收
条款解释博弈:依据《民法典》第 510 条,主张合同漏洞应按行业惯例解释,指出设备验收需满足技术参数标准
诉讼程序反击: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提起反诉要求供应商承担延期交货违约金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 615 条,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符合质量要求。赵鹏律师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ISO9001 标准,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18 条,主张合理检验期间应从调试完成时起算。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供应商全部诉求,支持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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