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攻防战:闵行律师赵鹏智破股权转让迷局

某科技公司股东王某与受让方签订 "阴阳合同",表面约定 5000 万元股权转让价,私下约定真实价款为 8000 万元。后因受让方拒绝支付尾款,王某委托赵鹏律师提起诉讼。对方当庭提交 "阳合同" 主张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辩护亮点:
交易模式解构:通过银行流水分析,证明 8000 万元交易存在 "过桥资金" 运作痕迹
证据突袭战术:当庭出示微信聊天记录、股东会决议等新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定性突破:依据《民法典》第 146 条,主张 "阳合同" 因通谋虚伪表示无效
裁判要旨:
法院采纳赵鹏律师观点,认定双方存在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 的通谋虚伪表示。根据《民法典》第 153 条,案涉阴阳合同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应属无效。最终判决王某返还 5000 万元本金,驳回其利息主张,为当事人减少损失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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