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律师-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企业签订的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但当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可能会影响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乙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 10 日内支付货款。合同中约定,若乙公司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乙公司逾期付款 30 日,未付款金额为 100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15 万元。但经法院审理查明,甲公司因乙公司逾期付款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仅为 2 万元。乙公司认为违约金过高,向法院请求予以调整。
法律分析:在该案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违约金为每日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逾期 30 日违约金高达 15 万元,明显过分高于甲公司的实际损失 2 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乙公司有权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会以甲公司的实际损失 2 万元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乙公司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对违约金进行合理调整。一般来说,法院可能会将违约金调整至与实际损失相当或略高于实际损失的水平,以体现公平原则和对违约行为的惩戒。
律师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确定违约金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并结合合同的性质、交易金额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若无法准确预估损失,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损失挂钩,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定倍数计算。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且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实际损失的证明材料等,并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请求。同时,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可咨询专业律师,对违约金条款进行审核和完善,避免因违约金约定不合理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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