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况下,犯罪未遂可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
闵行律师解答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有着本质区别,正常情况下犯罪未遂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中止,但在一些存在认识错误等特殊情形下可能出现类似混淆的情况,以下为你具体分析: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本质区别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比如,甲欲盗窃银行保险柜,已经撬开锁开始拿财物,但此时警察巡逻经过,甲因害怕被抓而不得不放弃继续盗窃,这就是因为遇到了其意志以外的障碍(警察出现)导致犯罪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停止形态。例如,乙准备投毒杀害丙,在将毒药投入丙的水杯后,乙心生悔意,主动将水杯打翻,避免了丙喝下毒药中毒身亡的结果,乙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
可能出现混淆认定的特殊情形(错误认识等情况)
对犯罪手段能否达成结果的错误认识:
比如,丁想杀死戊,用自制的所谓 “毒酒” 给戊喝,戊喝下后丁以为戊会很快死亡,但实际上该 “毒酒” 根本无毒,戊自然也未死亡。丁随后又觉得不能杀人,在认为戊即将死亡的错误认识下将戊送去医院抢救(实际没必要抢救)。在此情形中,起初丁的行为是因为手段不能(酒无毒)属于犯罪未遂,但后续其在主观上认为有可能继续发生危害结果(虽实际认识错误)的情况下自动放弃并实施救助 “行为”,从整体外观上看类似出现了犯罪中止的表现。但严格来说,对于之前犯罪未遂的状态已经固定,后面的 “救助” 行为只是基于错误认识的多余动作,一般仍认定为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不过在一些司法实践争议观点中,可能会考虑丁后续的主观转变等因素综合评判是否可适当从宽处理。
对犯罪对象状态的错误认识:
例如,己欲强奸妇女庚,在实施暴力过程中,庚突然假装昏迷过去,己以为庚已经昏迷失去反抗能力(实际庚是假装的),此时己突然良心发现,停止了进一步的强奸行为。这里己是因为对庚的状态存在错误认识,原本其以为可以顺利实施犯罪(认为庚昏迷),但从客观角度看,庚实际未昏迷且有反抗能力,其停止行为是基于自己的 “自动放弃”,在这种特殊情形下,存在是否可认定为犯罪中止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己的行为仍是犯罪未遂,因为庚未昏迷说明其实施强奸行为客观上仍存在障碍(庚可随时反抗),只是己不知道而已;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己主观上确实是自动放弃了进一步侵害行为,可考虑认定为犯罪中止。
总体而言,绝大多数情况下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界限清晰,只有在存在特殊的错误认识等复杂情形下才可能引发关于认定的争议,但即使在这些争议情形下,也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两种犯罪形态的本质特征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等来谨慎判断,通常不能简单地将犯罪未遂认定为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本质区别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比如,甲欲盗窃银行保险柜,已经撬开锁开始拿财物,但此时警察巡逻经过,甲因害怕被抓而不得不放弃继续盗窃,这就是因为遇到了其意志以外的障碍(警察出现)导致犯罪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停止形态。例如,乙准备投毒杀害丙,在将毒药投入丙的水杯后,乙心生悔意,主动将水杯打翻,避免了丙喝下毒药中毒身亡的结果,乙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
可能出现混淆认定的特殊情形(错误认识等情况)
对犯罪手段能否达成结果的错误认识:
比如,丁想杀死戊,用自制的所谓 “毒酒” 给戊喝,戊喝下后丁以为戊会很快死亡,但实际上该 “毒酒” 根本无毒,戊自然也未死亡。丁随后又觉得不能杀人,在认为戊即将死亡的错误认识下将戊送去医院抢救(实际没必要抢救)。在此情形中,起初丁的行为是因为手段不能(酒无毒)属于犯罪未遂,但后续其在主观上认为有可能继续发生危害结果(虽实际认识错误)的情况下自动放弃并实施救助 “行为”,从整体外观上看类似出现了犯罪中止的表现。但严格来说,对于之前犯罪未遂的状态已经固定,后面的 “救助” 行为只是基于错误认识的多余动作,一般仍认定为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不过在一些司法实践争议观点中,可能会考虑丁后续的主观转变等因素综合评判是否可适当从宽处理。
对犯罪对象状态的错误认识:
例如,己欲强奸妇女庚,在实施暴力过程中,庚突然假装昏迷过去,己以为庚已经昏迷失去反抗能力(实际庚是假装的),此时己突然良心发现,停止了进一步的强奸行为。这里己是因为对庚的状态存在错误认识,原本其以为可以顺利实施犯罪(认为庚昏迷),但从客观角度看,庚实际未昏迷且有反抗能力,其停止行为是基于自己的 “自动放弃”,在这种特殊情形下,存在是否可认定为犯罪中止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己的行为仍是犯罪未遂,因为庚未昏迷说明其实施强奸行为客观上仍存在障碍(庚可随时反抗),只是己不知道而已;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己主观上确实是自动放弃了进一步侵害行为,可考虑认定为犯罪中止。
总体而言,绝大多数情况下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界限清晰,只有在存在特殊的错误认识等复杂情形下才可能引发关于认定的争议,但即使在这些争议情形下,也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两种犯罪形态的本质特征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等来谨慎判断,通常不能简单地将犯罪未遂认定为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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