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归母亲比较多。两岁以下,尚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除非由母亲抚养对孩子有重大不利则例外。如果他家硬要孩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变更抚养权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争取孩子抚养权方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归母亲比较多。两岁以下,尚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除非由母亲抚养对孩子有重大不利则例外。如果他家硬要孩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变更抚养权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争取孩子抚养权方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上一篇: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下一篇:嘉定律师解答重婚罪可以调解吗
热门文章
- 闵行律师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是否可以不
- 闵行律师-夫妻持有的网络虚拟货币如何分割?
- 闵行律师赵鹏如何为全职太太夺回千万股权
- 闵行律师-离婚案件中,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一方有
- 闵行律师离婚时,一方恶意举债,另一方该如何
- 闵行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 闵行律师离婚纠纷:情感破裂后的法律博弈
- 闵行律师离婚纠纷之抚养权争夺
- 闵行律师处理财产、抚养权、转移财产纠纷胜诉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吗
- 闵行律师-婚姻中出轨了怎么分财产
- 离婚时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
- 女方吵架就要求离婚,离婚男方什么都分不到吗
- 离婚给予赔偿情况包括什么
- 协议离婚如何明确孩子监护权
- 一方有了精神病能离婚吗
- 离婚了是不是一定要在派出所登记
- 手写的离婚证可以登记结婚吗?
- 闵行律师解答买房子需要结婚证吗
-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闵行律师解答婚内中彩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离婚诉讼有人民陪审员吗
- 夫妻婚后一方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 离婚协议财产过户的案由如何确定?
-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能否以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这类案件
- 离婚中要求精神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 登记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